本报讯
除夕夜人家举家团圆,有6名男子却埋头剪路灯电缆线,不是一般的“敬业”。近日,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判决了一起盗窃大案,一审以盗窃罪、故意伤害罪判决第一被告人王文有期徒刑15年6个月。 在除夕夜坚持“上岗”作案的是王文、张强、李春、梁山、刘根等人,一伙以安徽老乡为主的专门盗窃路灯电缆线和通信电缆线的大盗。经查,这伙人自2006年至2007年3月共偷盗98次,其中张强参与盗窃次数达43次,王文的涉案金额高达38万余元。随着该盗窃团伙的11名成员相继落网,5名收购、销售赃物的人也先后被抓。 6月5日,椒江区检察院分别以盗窃罪、破坏电力设备罪以及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依法对该团伙成员提起公诉。就在开庭前一天,身在看守所的王文将同室在押犯踢成轻伤,被追加起诉故意伤害罪。 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获刑。 |